金丹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 度,规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 告工作。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 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 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须有二分之一的委员 为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