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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产业: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00832SNIBE(300832)2023-08-24 08:16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 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 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 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 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编制的《2023 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