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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产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3年11月)
300832SNIBE(300832)2023-11-23 10:54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3 年 11 月 23 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未经董事会书面授权并遵守《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除董事会秘 书外的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 及信息披露的内容。 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组织 负责具体实施。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 宜,应当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 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其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按照本制度及 《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向深交所报备相关资料。 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监督、管理、登记及备案的日常工作部门。 1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 "本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避免内幕交易,确保信息 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