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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产业: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4年8月)
300832SNIBE(300832)2024-08-22 08:26

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4 年 8 月 22 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行为,防范财务风险,完善公司治理与内控管理,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 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 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不包括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情形。 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 执行: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供资助; (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