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产业: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9月)
股东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 范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之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 股东会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谨慎授权原则, 就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 对外捐赠等事项的权限对董事会进行授权,董事会权限之外的上述事项的审批权 由股东会行使。 第三条 股东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