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产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9月)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保证公司的财务安全,加强公司银行信 用和担保管理,规避和降低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 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与《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以下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 誉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包括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 汇票担保、商业承兑汇票、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