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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洋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核意见
300833HAOYANG(300833)2024-10-10 11:19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四次会议 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签字: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核意见 王艳 杨雄文 丁晓明 经审核,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 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水 平,增加公司收益及股东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同意本议案的实施。 (以下无正文)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