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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辉环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星辉环保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 规定,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存 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等规定和要求,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 担保进行了核查,现对相关情况做出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