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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特智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300840KUTESMART(300840)2023-11-27 23:58

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管理制度 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 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 出建议等,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三分之一 以上(含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 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禁止性情 形; (二) 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三) 最近三年不存在因重大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