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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特智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300840KUTESMART(300840)2024-04-24 13:51

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二零二四年四月 - 1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改 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升审计质量,切实维护股东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等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 行为。聘任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条件 第三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工作,公司财务部为选聘工作 的具体办事机构。 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时承担如下职责: - 2 - (一)按照董事会的授权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流程及相关内部控 制制度;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 展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