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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科股份: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300842DKEM(300842)2024-02-28 11:56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章 职责权限 2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 审议、签署委员会报告, 并代表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当审计委员会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 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 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并由董 事会根据上述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少于三人时, 公司董事 会应尽快选举产生新的委员。 第十一条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审计委员会委员。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 和内部控制, 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 方可提交 董事会审议: (一)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 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五) 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