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科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三、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和发展需求,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符合公 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行为。 四、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无锡帝科电子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已聘请符合《证券法》 等相关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司严格遵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相 关规定,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改变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等违规情形。 五、公司就本次发行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 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 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有利于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制定的《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