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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安高科: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郑州 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安高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捷安高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77 号)核准,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 2,309 万股新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 格为每股人民币 17.6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7,076,700.00 元,扣除发行 费用人民币 66,905,5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