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南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1 月) 第四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 之二(即五人)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1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大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股东大会运作,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 会议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