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南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以上提名,并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在委员内任命。 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 1 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 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 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召集人职责。 (2023年11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健全公司投资决策程序,增强公 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置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