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畅股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衍生品交 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交易、外 汇掉期交易、外汇期权交易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 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子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视同公司 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适用本制度。未经公司同意,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 公司应该参照本制度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除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外,还应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操作原则 第五条 公司进行外汇衍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