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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畅股份:离任董监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离任董监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畅股份或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监事 会,并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本次换届后,贾 海波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邢国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刘 海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现将离任董监高减持及承诺事项说明如下: 三、刘海涛先生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刘海涛先生第三届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刘海涛先生 不存在其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刘海涛先生的配偶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 股票。 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 报刘海涛先生的离任信息。 上述人员均为任期届满离任,其离任后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其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 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