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畅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王明智)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明智) 2023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持续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 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王明智,作为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3 年工作中,本人定期检查了解公司经 营情况,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本人积极出席相关 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了合理 建议,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王明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2 年 4 月出生,本科学历。 曾任燕山大学材料学院材料实验室主任,燕山大学材料研究所副所长,燕山大学 材料化学学院综合实验中心主任,燕山大学材料学院实验中心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