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宏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 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 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 则,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在履行有关关联交易决策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 关联人回避表决原则; (三)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不能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 (四)书面协议原则。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交易 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 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损害公司利益,必 要时应当聘请专业审计、评估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