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宏立: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 金证法意[2024]字2024第0022号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A座十层 100004 电话:010-5706 8585 传真:010-8515 0267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4]字 2024 第 0022 号 致: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欧昌佳、孙文蔚出席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召 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公司本次股东大 会召开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中国律 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 关事项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本法律意见书系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