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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宏立: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成都大宏 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宏立"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对大宏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审慎的核查,并出具核 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578 号"文《关于同意成都大宏 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许可,大宏立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