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晨股份: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海晨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鉴证报告 | | 目 | 录 | | | --- | --- | --- | --- | | 内容 | | | 页码 | | 专项鉴证报告 | | | 1-2 |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 | | 3-10 | 专项鉴证报告 众会字(2024)第 04279 号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晨股份")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的《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 下简称"专项报告")。 一、管理层对专项报告的责任 1 <此页无正文>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专项报告,并 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海晨股份管理层 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