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叶股份:福建天衡联合(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福建天衡联合(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 法律意见书 中国﹒上海 虹中路 385 号虹桥总部 2 号 C 幢 6 楼 厦门·泉州·福州·龙岩·上海 http://www.tenetlaw.com 中国﹒上海 虹中路 385 号虹桥总部 2 号 C 幢 6 楼 厦门·泉州·福州·龙岩·上海 http://www.tenetlaw.com 关于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 法律意见书 〔2024〕天衡上常字第 006 号 本所律师进行上述核查验证,已经得到委托人以及其他相关方的 保证:向本所律师提供的文件资料和口头陈述均真实、准确、完整和 - 1 - 有效;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复印件均与原始件一致、副本均与正本一致; 所提供的文件资料上的签名和印章均是真实有效的;已向本所律师提 供与本意见书有关的全部文件资料,已向本所律师披露与本意向书有 关的全部事实情况,无任何隐瞒、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 本法律意见书是本所律师基于对有关事实的了解以及对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而作出的。本所律师评判相关事项的合法有效 性,是以当时所应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