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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叶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300879DAYE(300879)2023-12-06 10:07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完善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 司重大决策的专业化水平,防范公司在战略和投资决策中的风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一个专门委员会,经董事会批准后成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职权,并直接向 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的参谋机构。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应当对公司重大战略调整及投资策略进行合乎程序、充分而专业化 的研讨;应当对公司重大投资方案进行预审,对重大投资决策进行跟踪。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1 名为独立董事,设主任委员即召集人 1 名, 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委员(除主任委员外)由董事会确定。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以连选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