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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叶股份: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300879DAYE(300879)2024-09-02 11:25

| 证券代码:300879 | 证券简称:大叶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1 | | --- | --- | | 债券代码:123205 | 债券简称:大叶转债 |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经营能力,在突出主业的同时,增强抗风险能力,且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 新增关联交易,并避免同业竞争。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 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经审慎判断,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 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标的公司的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 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就本次交易报批的进展情况和尚需呈报批准 的程序,公司已在《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其摘要 中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2.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合法持有标的公司的完整权利,在相关法律程序和交割 先决条件得到适当履行的情形下,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同时标的公司 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