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叶股份: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 证券代码:300879 | 证券简称:大叶股份 | 公告编号:2024-070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205 | 债券简称:大叶转债 | |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本次交易前 36 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前后,公司最近 36 个月的控股股东均为浙江金大叶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叶晓波、 ANGELICA PG HU,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特此说明。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 日 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其全资子公司 RUNBO INT PTE. LTD.,从 AL-KO GmbH 处以现金方式收购 AL-KO Geräte GmbH 100.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