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迦南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及《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宁波 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 判断的原则,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编制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