迦南智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为独立董事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公司规范运行,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