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胜智能: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四条人员组成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规范高级管理人员的聘选工作,建立健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制 度,确保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及时性和专业性,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万 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特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全部 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 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二章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一)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一名。 (二)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