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健医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公司被收购时,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及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方的利益,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自律监管规则及《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 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 意,通知时限可不受本条款限制。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以提议召开 临时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 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 自行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