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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美客: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
300896IMEIK(300896)2024-04-24 11:37

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 中国·北京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 14 号广播大厦 5 层&9 层&10 层&13 层&17 层 电话:010-65219696;传真:010-88381869 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 致: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 件规定,就公司实际控制人简军(以下简称"增持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行为(以 下简称"本次增持")的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 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本法律意见书仅对本次增持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