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汇创达: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作为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创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保荐机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定,对汇创达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 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22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226,666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 29.5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