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新材: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一、重要声明 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 的过程。在公司治理层的监督下,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设计、实施和维 护有效的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本公司董事会的责 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 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 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 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 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或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 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 规定和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