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特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 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 编制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杨小平(签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朗特智能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