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特智能: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特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朗特智能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 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施完毕。 2022 年 5 月 18 日,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 董事会审议通过分配预案之日的总股本 63,87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19,161,000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5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95,8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