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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特智能: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300916Longtech(300916)2024-06-18 10:43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中国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 邮政编码:518038 11&12/F, Taiping Finance Tower, Yitian Road 6001,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P.R.China 电话(Tel):(0755)88265288 传真(Fax) :(0755) 88265537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 律 意 见 书 信达会字(2024)第189号 致: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 称"《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现行有效的《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或"公司")的委托,指派 张婷婷律师、周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