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伟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法律意见书 (一)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是基于公司已承诺所有提供给本所律师的 文件的正本以及经本所律师查验与正本保持一致的副本均为真实、完整、可靠, 无隐瞒、虚假或重大遗漏之处。 (二)本所律师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对 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 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进行律师见证,并发表 本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