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友联众: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购买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暨增加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核查意见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三友 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友联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购买控股子公司少数股 权暨增加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购买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暨增加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 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控股子公司青县择明朗熙电子器件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标的公司"或"青县择明")股东姚增芬和姚风英合计持有的青县择明 9%的股权,交易金额为 567 万元。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宋朝阳先生系青县佰盈文化传播合 伙企业(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青县佰盈")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青县佰 盈控制青县择明 5.49%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