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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辰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的产 生程序,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广泛搜寻合 格的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对董事候选人和经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占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的提名,经董事会表决,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可当选。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