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辰股份: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4)第 548 号 致: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 中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在江苏省宜兴市环科园氿南路 8 号中辰电缆股份 有限公司新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 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 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中辰电缆股份 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