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田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战略发展需要,规范高级管理人员的聘选工作,建立健全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考核制度,确保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及时性和专业性,增强公司核心竞 争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以下简称"ESG") 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战略与 ESG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 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二章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