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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田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3年12月)
300939AVD(300939)2023-12-13 12:07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以下资格: (一)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 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 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 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任务的注册会计师, 在审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具备承担相应审计风险的能力; (五)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和社会声誉,遵照相关法律制度和监管要求,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新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与证券期货业务相关的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 聘、改聘,下同)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 益,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根据《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其他相关要求,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遵照本 制度,履行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