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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晖智控: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2月修订)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为董事会决策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一名。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主持该 委员会各项工作。另两名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召集人的主要职责为: (一)召集、主持委员会会议; (二)审定、签署委员会的报告; (三)代表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四)其他应当由委员会召集人履行的职责。 第四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