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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晖智控: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2月修订)

董事会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保证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公司章程》等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应切 实按照《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按照规定正常召开董事会 并依法行使职权。 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经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 为自然人,无需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全体董事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 第四条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部分职权的,原则 上应针对具体事件或有具体金额限制,授权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凡涉及公司重 大利益的事项应由董事会集体决策,董事会不得将法定职权授予个别董事或者他 人行使。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 1/3 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