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卡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 利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