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卡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公司内控体系,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职责义务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会同公司审计委员会, 切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责。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及其他主管部门等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独立董事应当持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务资格,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的从业资格进行核查。 第八条 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至少安排一次独 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履行见 面的职责。见面会应有书面记录及当事人签字。 第九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独立董事对年度报 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者存在异议的,应当陈述理由和发 表意见,并予以披露。独立董事对公司年报具体事项具有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