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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硕科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300951BSCTECH(300951)2023-12-06 12:34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 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 则》(以下称"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委员会会议,也未能向委员会提交对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