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药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湖北共同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 相关资料,并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就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 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 审议程序,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3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独立董事:夏成才、姬建生、杨建 2023 年 10 月 9 日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