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药业:公司章程修正案
| 提 交书面辞职报告,并对任何与其辞职 | 提 交书面辞职报告,并对任何与其辞职 | | --- | --- | | 有关或者其认为有必要引起公司股东和 | 有关或者其认为有必要引起公司股东和 | | 债权人注意的情况进行说明。 | 债权人注意的情况进行说明。 | | 独立董事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成员或董 | 独立董事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成员或董 | | 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或本章程规定最低人数 | 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或本章程规定最低人数 | | 的,该独立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独 | 的,该独立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独 | | 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生效。 | 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生效。公司应当自独 | | | 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 | | | 选。 | | 第一百一十二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下述公 | 第一百一十三条 独立董事对重大事项出 | | 司重大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 | 具的独立意见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 意见: | (一)重大事项的基本情况; | | (一)提名、任免董事; | (二)发表意见的依据,包括所履行的程 | | (二)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 序、核查的文件、现场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