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共同药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修订)
300966Goto Biopharm(300966)2023-11-24 10:14

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的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常设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 负责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等工作。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承 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 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审计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承 担。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组织机构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至少有一名独 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 ...